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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吉林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2日 信息来源:白城人才 浏览次数:625次 字体:[ ]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主岭市、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428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搭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交流平台,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合理流动和配置,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和效率,我厅决定举办“吉林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吉林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21日—12月4日。

三、服务对象

1. 2017届高校毕业生;

2. 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 “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活动内容

(一)参加人社部举办的全国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

服务周期间,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统一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举办网络招聘大会。省内各地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网站,至少收集和整理本地区10家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应的招聘信息,并按单位性质、行业类别、职位类别等进行分类汇总后,上传到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后台数据库。

(二)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

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将于11月19日举办 “2016年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启动仪式暨吉林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大型公益人才交流会”,为我省就业服务周活动拉开大幕。

省内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应至少举办一场面向高校毕业生的现场招聘会。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分行业、分专业的专场招聘活动,增强招聘的针对性。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互联网+”跨界融合型人才专场招聘会,促进“互联网+”人才供需对接;可举办专门面向“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的专场招聘会,促进其尽早就业。特别是对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性毕业生、东北地区毕业生,以及零就业家庭、残疾等毕业生,要提供重点服务,量身定制服务方案,积极促进毕业生就业。

(三)发动民营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加专场招聘活动

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应积极发动域内民营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组织不少于5家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参与服务周活动,举办专场招聘会,参加网络招聘会,并提前将招聘信息发布到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后台数据库。

(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活动

各地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在服务周活动期间,各地组织人才服务机构至少组织1次就业创业指导活动,为高校毕业生送政策、送指导、送信息,特别是要让高校毕业生掌握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的渠道。要主动将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延伸到各高校,充分利用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等活动。

(五)组织“万名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活动

这次招聘周活动,国家人社部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万名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开展就业指导服务。我省要组织360名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要各组织不少于60名左右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要组织不少于30名左右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介绍企业用人需求、职业生涯规划建议,加强供需双方的有效了解和对接,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宣传活动

各地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组织当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视和采取的政策措施,以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同时,要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手段,深入解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五、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协办单位: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主岭市、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服务周期间,我厅将成立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  曹宇光

副组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姬国海

中国吉林高新技术人才市场指导委员会办公

室(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主任  黄  明

成  员: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主岭市、梅河

口市、珲春市、集安市、农安县人社局局长。

领导小组秘书处设于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市场指导处,服务周期间秘书处负责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负责人:陈海山

联系人:单  莹、殷舒成

联系电话:0431-85611185

电子邮箱:4407064@qq.com

七、相关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服务周期间,各地人才服务机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服务周活动方案,精心谋划,统筹安排,确保服务周活动的效果和安全。

2. 拓展服务机构参与。各地人才服务机构要引导鼓励有资质、有信誉的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发挥其优势和作用,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3. 规范招聘行为。服务周期间,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应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和虚假招聘,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严防各种欺诈行为、就业歧视、院校限制现象的发生。

4. 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各地人才服务机构要突出活动的公益特性,强化公共服务理念。服务周期间,对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不得以任何名义收费或变相收费;对参加网络招聘会和现场招聘会的用人单位也要提供公益服务。要为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

5. 加强相关统计数据的分析和报送。各地人才服务机构要认真收集、整理和汇总服务周活动相关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并及时上报。服务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请将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和服务周总结材料于12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1月15日